BVI公司董事在職證明,也叫注冊代理人證明,或構(gòu)架書,英文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。由于BVI實行注冊代理人制度,公司注冊處將一部分職責授權(quán)給注冊代理人,其中就包括注冊代理人作為發(fā)起人向注冊處申請注冊,負責保存公司董事股東信息。
由于BVI信息隱秘,這些信息都是不對外供公開查詢的,但是某些情況下需要提供這些信息,那么就需要向注冊代理人申請出具incumbency。
BVI公司董事在職證明由誰出具?
由于BVI公司董事股東、股東信息在注冊代理人處備案,因此只能由給你注冊的代理人出具,其他代理人無法出具。
出具Incumbency需要提供哪些信息:
首先要確定出具哪家銀行版本的Incumbency,因為各家銀行的格式要求不太一樣,目前出具最多的主要有:匯豐版本,渣打版本,荷蘭銀行版本。國內(nèi)離岸銀行一般都采用匯豐銀行版本。對于匯豐版本還需確定是否需要運營地址,有些銀行有這個要求。